近来天气实在闷的难熬,午睡醒来总爱喝上一瓶冰牛奶,甜甜凉凉的让身体和精神都回过神来。昨个早上因着起得迟了些,故偷了回懒,没先把牛奶放进冰箱,午后起来顺手拿来一瓶就喝,才喝了两口便觉着味道不对劲,再喝,更不是平日的味儿了,难道牛奶坏了?老妈过来尝了几口,说,哪是牛奶坏了,是你老喝冰的,都忘了牛奶原来的味道了。哦,竟是这样吗?我把牛奶放进冰箱里冰了一冰,果然,是这个味道。
我一边喝,一边不住的碎碎想,我竟然忘了吗?我怎么会忘了?蓦地,想起闺友跟我说过的一件事:她的姐妹从高中开始喜欢同班的一个男生,为了他改脾气、改风格、改志愿,考去了同一个城市,每周挤一个半小时的公交去给他洗衣服打扫寝室,四年以后男生留校了,女孩回家了。然后,女孩去了深圳工作,再然后,女孩嫁了个外企经理,安稳度日。闺友说,我后来也问过她还记不记得那男生,结果,她说时间太久,已经忘了。
时光太久,已然忘却。牛奶的原来味道,少年的甘苦爱情,因为隔了时间隔了风尘,早就不是原本的模样了,记忆好比那石上的痕,刻得再深、再深,终会被风湮雨蚀不见当初。你以为你记得住,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你能记得多久?你能记得多清?
是谁说过的: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岁月里遗忘了。
那一年,花满春枝
那一年,月圆天心
那一年,我们都是孩子,什么都懂,什么都不懂
……
但,如果,你遇见现在的我,请不要对我说起这些,因为—--对不起,时光太久,我已忘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