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大我三岁,认识她那年我初一在读。
Q上我俩聊得很投机。
有生之年我第一次触碰“知己”这个屡见不鲜却神圣抽象的似乎遥不可及的词语。是薇给的。
我是一个喜静的人,骨子里流露出一种距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在大家眼里我可有可无。热闹的人群里没有我的身影。我习惯把黑夜当白天,白天做黑夜。然后凭着自己对文字的敏感书写自己的心灵。
后来我知道,薇也是这样。
我们注册了博客,一起写博文。薇的笔调清新,是我喜欢的那种。然,文章营造的灵动意境和唯美的色彩却不是我能写的。
她说我写的博文目前已经成了她创作的源泉,现成的题材库。看我的文章有种上一秒天堂,下一秒入狱的感觉,沧桑又凄迷。特能让处在待机状态的她恢复继续运行的欲望。她用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告诉我,她的稿酬有一大半应该是我的,说我功不可没。不从事创作真糟蹋了我这脑袋。她不住的摇头感慨。
我晓得她又在调侃我了。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我俩却是心照不宣。谁让我俩是知己呢。
时间讯急如白驹过隙。而今的我已经升入高二,亦如彼时的她。我一直没有停笔。两年前开始为杂志社供稿,薇替我把关。她成了我的第一个编辑。
有缘千里来相会。隔着千山万水,谁又能想到一次漫不经心的交谈也能编织出知己如花的盛况呢。
总之, 事实的最后凝成一句话,我说,薇,认识你,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