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写情书是替陈默写给季婕的,他第一次喝醉是一个晚上在草坪陪陈默,他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哭得如此伤悲,那流不出眼泪的哽咽是他无语的苦涩和无法倾诉的心伤。
最后陈默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临走的时候让他好好照顾季婕,他红着眼连一句祝福的话都没来得及讲陈默就已消失在车站人海中。他想也许这个时候陈默的放手是对她最大的温柔吧,
陈默,舍情如能像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一样潇洒该有多好,是吧?
这一路,谁为你,唱《金缕》!]
(三)
季婕喜欢把他当弟弟一样看待,这算是对他近水楼台未得月的一种安慰吧。他会在上课时老师眼皮底下给她写诗填词,当她的挡箭牌为她赶走一批又一批的苍蝇,在她诉苦的时候做弟弟的他必须洗耳恭听年少轻狂的他喜欢庄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共存"那种深入骨髓的狂妄,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高吟自己作的"南柯黄粱梦终醒,人生恰似一浮萍""一夜思君依危楼,几度泪惹襟湿透"
一切只是要让她知道他的不一般,因为他觉得遇见她,平凡,成了一种错误!
在爱情面前,一切或桀骜或坚强或固执的凡人圣人庸人都显得那么温顺那么软弱那无助,梵高低下了原本在世俗中高昂的头,普希金用生命为爱情殉葬,爱德华八世爱美人不爱江山,纣王宁负天下不负妲己,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博嫣然一笑,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承千古骂名又何妨?
他每天都会用手机给她发一篇《诗经》,本来三百六十篇,恰好三百六十天,而他却只发了三百五十九篇,因为他知道情人节那天他没有资格将《桃夭》发给她,他只是把写着《桃夭》的那张白纸折成了一只小纸船,小心翼翼地放入水中,看着它一点点沉没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在字里行间他将思念颠来倒去了无数遍。
他觉得这样已经很好了,能够这么近看她盈笑眸子里的自己;无所顾忌的看她抚额思忖微微蹙眉的样子,虽然不能伸手为她拨去几缕垂落脸庞的调皮发丝,虽然并不能把自己的肩膀给她依靠,但有与她的相遇相识相交相知他已经很满足了,真的,相恋只是偶尔跑出来的念头罢了,可以忽略不计。
高考结束后他便再没有她的消息了,后来才听说她考到了福建,对此他并没有太多的感伤,也许是从一开始就为这段感情界定边线的缘故吧。但他想,他是确实喜欢这她的。
(四)
望钱塘江思乡
枯枝栖昏鸦,晓露溅落花。
江畔人南望,秋思流到家。
他独自拖着行李箱踏入这所钱塘江畔的大学,让他感兴趣的不是这所大学的悠久历史或宏大规模,他只是想知道“枕上听潮音”到底是怎样的一种韵味,是否比得上苏东坡的“依仗听江声”。
室友都是浙江人,属于很好相处的那一类,加上志同道合(臭味相投),不到一天就打成一片了。一时兴起,就写了一首《饮酒歌》:我非蓬蒿人,仗剑弹秋风。鼾卧云深处,古寺燃孤灯。独登泰山巅,斜晖忆黄昏。身在天地外,水流东更东。
当他们知道他还是单身贵族后,便开始一个劲地向他灌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谈恋爱”的小资产阶级思想。
他怀着一份憧憬在等待,等待有着五瓣的丁香花为他盛开。
诗人白朗宁说过:他望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苏醒。
有一天和室友在走回寝室的路上,他发现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虽然没有像李延年唱的那样“一顾倾人呈,再顾倾人国”,但她如水晶的般晶莹剔透的眼眸,顾盼神飞,让她有一种灵动的气息,在他眼里,她就像是一个在人间迷路了的精灵。原本对一见钟情嗤之以鼻的他当时就觉得用自己的右手砍掉了自己的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