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外面又下雨了,淅淅沥沥的,我走在雨里,并未打伞,只任雨洒在身上,星星点点。今天,又是一个适合怀念的日子。
我家离我上学的高中并不是很远,我和一些男孩子一样,喜欢飙车。也就是从我四年级刚学会骑车开始,上学路上就多了我这样一个平凡的、匆忙的身影。即便到校后满头大汗,也依然乐在其中。并且从书包中找出随身携带的蓝色手帕,在擦汗的短暂时间里让它淡淡的“金纺”气味沁入心脾。同时,我扫视一下存车处的四周,看她是不是已经到了。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她总是比我晚到五分钟。
今天是雨天,为了不弄脏我的衣服,也为了可以多看她一会儿,我可以悠闲的走,不带一丝匆忙。
她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其实这么说有些牵强,从开始到现在,她一直只把我当做她的男性朋友而不是男朋友。刚认识时是这样,分手时也是这样。
我们是去年年初认识的。她在隔壁的班。原本我们是同班同学,后来因为第一次分班她被调到隔壁。
初次了解对方时,是在网上。班里建立起了一个QQ群,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加入了。我不喜欢群聊,那需要有足够多而且好的话题才可以。也就是因此,在他们七嘴八舌的聊天时,我就屏蔽信息,潜水。有时,我也转动几下鼠标,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关注他们。
她貌似很开朗,而又有些忧郁。她是搞艺术的,美术作品有很多。她的昵称虽然不起眼,但很好记。我加她为好友,她同意了。
之后的日子,如我所愿,我们的性格相合,总有说不完的话。她尽情的展示着她阳光的一面,照进了我的心灵的幽暗处。第一次正式见面是在教学楼的走廊里,她把一张大头贴送给我,然后回去了。我没有大头贴,一直没有去照。所以,我把自己的学籍照给了她。照片上的我虽然神情严肃,但个人形象的效果还不错。那是第一次见面,以好朋友的身份。
我喜欢没事时写一些小文章,大多数是一些有点忧伤的文字。心中的抑郁质在现实中果然无法完美的隐藏起来。外表无论多么阳光,内心依旧多愁善感。我给她写信,向她诉说我的近况,我把心里想说的统统写在纸上。用我珍藏的A4纸为它做一个信封,把信小心翼翼的放进去,又放入一张塔罗牌,在信封的右下角,工整的写上“To 小麦”。然后用《漫画Party》上的塑料膜包好。因为这样,不必担心信会弄脏、弄皱。干干净净的信传递在拥有纯洁友情的我们之间,才最合适。
塔罗牌一共78张,我曾在第一封信中说以后每封信都送她一张,在高中毕业时全部送完。现在想想,真是愚蠢。就像这为数不多的塔罗牌可以加进为数不多的信件一样,我们之间的友情不会长久。、
首先提出交往的人是我。一时兴起的我为了满足自己的文学创作热情,特意买了一个本。在本子的扉页上,我尽力端正的写上“蓝色随笔”。我喜欢蓝色,蓝色是有点忧伤的颜色。同时,蓝色象征天空,以无言的宽容包容了一切。我不爱说话,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说我高傲也好,说我冷漠也罢。我的心,我明白。沉默是一种保护色,我可以因沉默而不顾一切;他也是一种掩饰,掩饰我那细腻的感情所引起的多愁善感。
那天,我一口气写了5篇文章,最后一篇是写给她的。晚上,写了晚自习后,来到我们共同的存车处,我把本子递给她。到家后,她发来短信问我:“最后那一篇,算是情书吗?”
我小心翼翼的写到:“如果在是与不是之间选一个的话,是。”还好有手机,她看不到此刻面红耳赤的自己。
她同意了,我却犹豫了。我是个完美主义者,也是个专一浪漫爱情主义者。一连几天,我走在问自己是不是真心喜欢她。说实话,我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她的什么。“说漂亮不是特别漂亮,说不漂亮又不对。”自以为情商很高的小争作此评价。漂不漂亮,我从来都不在乎。也许,并不是漂不漂亮,而是她的阳光可以照亮我,她的智慧可以吸引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