馥馥今年19岁,不是一个很特别的日子,不是值得羞涩回忆的18岁,不是值得纪念回味的91岁,平平常常,匆匆而来的19岁。
馥馥经常会把手边的所有事情放下,去回味那些已过的日子,去掰手指想那些还没有来的日子。她喜欢豪言壮语,把自己想象成末代皇帝,在马上驰骋,准备挽救一个并不存在的国度。她喜欢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故事,她的电脑里永远是装满与灰姑娘有关的电影。她希望所有的童话都是真的,这样她也会有可能美丽,也有可能会住进一座城堡里面。
馥馥是一个喜欢幻想的孩子,但大家都不知道,大家都以为,馥馥是个墨守成规的孩子,是个不爱和别人交流的孩子。其实,事实,总是不为人知。
18岁那年,在春天还未走远,夏天犹豫着是否要更热烈的时候,馥馥参加了高考。为了高考的3天,馥馥已经准备了好久,好久。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她把这件事看得多重要。馥馥每天过了12点才睡觉,早上5点起床。她总觉得有一个小鹿在她心里跳,几乎要跳出她的胸膛。馥馥是以第一名的成绩进文科班的,馥馥知道,在这个农村小高中,你不会有很多机会,高考,几乎是一个学生唯一的出路。中考那一年,馥馥少考了2分,失去了去县城最好高中的机会,但现在的她从未后悔来到这个名次在后面一点的高中,因为这里,给了她太多的感动。馥馥永远记得第一次去高中的感觉,她有一点傲视群雄的感觉。是的,16岁的馥馥还太高傲,她觉得自己本该去一个更好的地方,如果不是少了两分,家里又没有足够的钱来弥补这个缺憾,她将过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16岁的馥馥的世界还太小,她还太天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地位。
馥馥也依然记得在高中的第一次大型考试,当她拿到成绩单时,整个身子都凉了,她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一个人在风里坐了一个小时,当时的学校正在举办运动会,馥馥有足够的时间去理清自己的思绪,但16岁的馥馥没有用好自己在风中的一个小时,她把所有的责任归结到住宿,结果,她又因为毫无理由的关于要走读的要求和班主任大吵了一架,所有的美好都在瞬间破灭,馥馥像一个漏气的气球,在空中盲目地飘飞,并且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无力,馥馥觉得自己的所有梦想都像小时候吹的泡泡一样,还没有长大就破灭了。
后来馥馥选择了文科班,离开了原来的班级,离开了那个她敬重但却有时不能理解的班主任。
馥馥是带着伤痛和无奈离开的,毕竟那个班级里,有她最初的雄心和理想,还有和她朝夕相处的朋友。
馥馥最好的朋友叫静,一个人见人爱的女孩,至少,馥馥这么认为。她不像馥馥那么喜欢回避问题,静总是喜欢挑战,喜欢和别人打得火热。静有漂亮的外表和美丽的心,馥馥喜欢和她在一起,好像只要有静在,就不会有问题解决不了。馥馥还喜欢静牵着她的手的感觉。静的手好小,好温暖。馥馥的手肉肉的,大大的,当静牵着她大大的手时,她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在飘飞,所有的美好都在那一刻聚集。
但选择了文科班,馥馥便不能整天和静在一起,让静拉着她,给她勇气了。
馥馥是在寒冷的冬天踏进新的教室的,从脚迈进那个教室开始,她总觉得这里并不属于她。这个教室里,几乎每个人都很热情,很善于交际,馥馥又想躲,但只能在想象的世界里躲避。现实,永远不给人躲避的机会。
现在想起来,馥馥很感谢上天这样的安排。
18岁的馥馥习惯了在热闹中沉思,三分之二的高中生活教会了她如何去找寻自己的位置,如何去过自己的生活。太多太多的事情磨平了馥馥的棱角,尤其是她高中的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班主任,他的脾气完全摧毁了馥馥年轻的棱角,馥馥学会了去接受生活,而不是“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沉默的馥馥在幻想中多了一点现实。
18岁的馥馥喜欢上了一个男孩,馥馥想把一切的爱都给他,因为偶尔知道那个男孩失去了妈妈。为了去证实男孩是不是真的没有了妈妈,傻傻的馥馥旁敲侧击,在证实了事情后才发现她伤害了那个男孩,让那个男孩又想起了伤心的往事。于是馥馥更加坚定地告诉自己要对那个男孩好。馥馥确实在努力,所有的人都看到了她的努力,所以,八卦飓风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