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陪一个朋友去吃饭,别人生日请她吃饭,拉上我一并蹭个饭吃。其实她要我出去,我是挺不好意思的,因为我也不认识那个人。下了车去到餐厅,才明白朋友拉我去的意图。
她的前男友,与另外一个女生亲密的在聊天。偏偏两人还微笑着打招呼,拉个家常,谈话完毕,朋友的前男友又回到那个女生身边。
我看着我的朋友,她掩饰得很好。但我看着难受。
朋友同她的前男友是学生时期的情侣,暂且称她的前男友为M。当初M为了讨我朋友的欢心,折了很多千纸鹤,而且还是一个人折的,记得我的朋友很感动,就接受了M,曾经的三年感情,不知羡煞了多少旁人。后来,大家都长大了,M提出分手。我朋友说,再见也是朋友。他们很和平的提出分手。
如今,他们在同一张餐桌上进餐。朋友看着M对那个小女生的呵护有加。心里定时难受。
痛苦的是,爱着的人对自己提出分手:
更痛苦的是,与曾经的恋人狭路相逢。尴尬之余,还有心底的憎恨,不知要微笑道好还是要装作不相识的檫肩而过。
最痛苦的是,曾经的恋人与自己相遇,而且,前恋人过的比自己好,带着现任的恋人向自己介绍。自己还是茕茕独立。
饭后,我朋友拉着我匆匆退席了。
有人说过,曾经的恋人分手后,不能做敌人,因为曾经伤害过。亦不能做敌人,因为曾经相爱过。
旧日的恋人会面,见了面反而让自己难受。
分开了,不见倒不是件难事。分开了,对对方的恨意或者是爱意会随着时间消逝,偶尔会想起相恋时的甜蜜。给心中留下一份暖意。何必,双方的伤口都要鲜血淋漓。
不见,给彼此一个空间。
何必要苦苦证明自己比对方幸福。
所以说,相爱过的人。相见,不如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