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很优秀的人,至少在大一那个懵懂的还未摆脱高中稚气的年代,对他的博学与健谈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作为一个爱好文学且带有一点强烈好奇心的我,果断地选择参加校报记者站的工作,开始我奔波的记者生活。对身边事物的敏感和好奇,迫使我在记者站的工作干得有声有色。喜欢每天下课后奔走于校园里的每个机构每个建筑物间寻找新闻的线索,甚至是乐呵呵地在QQ签名上写着:谁有新闻,请及时通知我。像上满了弦的钟表,我不停地奔跑不断地写新闻,小日子过得很是充实。心理也少了许多少女怀春的思绪,还经常用大无畏的口吻调侃舍友分身追男友的事迹,那时候的我,单纯地以为我可以一直很精彩过完我的大学生活。
通过2个月的艰苦作战,我如愿以偿地成为正式记者并捕获一堆同事的心,交到了一群好朋友,那其中就包括一个他。他的出现,大概是在轰轰烈烈的试用期过去以后,正式记者们在日渐熟悉的基础上也渐渐三两成群,我也被成群到另外两个仁兄堆里,于是我们三大摇大摆在办公室炫耀亲密。他像是徘徊了很久,最终把眼光投向了我们三个身上。准确地说我们是三个很傻很单纯偶尔会野蛮的孩子。他花了不长的时间融入我们,并和我们成为好朋友。好长的一段时间里面,我们4个一起去办公室一起去吃饭一起去散步,在办公室成为一个明显的小团体。号称B4-四个不大喜欢守纪律的小坏蛋。
我承认我们这个团体不是很喜欢参加记者站的各种活动,特别是聚餐,于是每次到吃饭时间我们会默契地自动消失,然后猖狂地在我们自己的饭桌上坏笑,开心地吃我们的四人午餐。那段时间里是最开心也最满足的工作生活了,分配任务的时候也总是喜欢扎堆站,像有某种凝聚力一样不可分割。如兄弟般亲近,似手足般默契,就这样我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接触越来越多,聊天的次数也多了,也就慢慢发现自己偏向和他聊天。他比另外两个哥们更健谈更有趣,懂的也更多,而我天生就是喜欢聊天的人,和他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有时候他会像个大哥哥一样告诉我很多事情,然后笑笑地说我傻。后来的后来,我发现心里有了微妙的变化,很难相信那种感觉就是喜欢。因为我一直避开这个话题,不想将兄弟列入感情的领域。可有些事情还是难以避免的,你躲得越远,来得越快。
当我第N次在课堂下和他聊QQ的时候,他突然说,“我和你为什么总是有那么多的话题,你和他们也这样聊天的吗?”然后我很随口就回了“你比较特别嘛”。再后来就是聊天的暧昧越来越多,甚至在他空间看到写给我的日记,于是自然而然地我也写了关于他的文字。后来的后来,那份感情延伸到了生活中,抛开网络,我们离开B4,第一次两个人去吃饭,第一次两个人去写稿,第一次两个人在校园散步,第一次牵手。于是,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拍拖了,在那个大二来临之前,冬天的风很猛烈的时候,他给我他手心的温暖。
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小心翼翼,他说不想伤害我。很多时候都把我照顾地好好的,怕我哭怕我不开心,带我去玩的时候也总是紧紧拉着我的手怕我走丢。冬天的时候给我买暖水袋,夏天的时候带我去运动去吃西瓜。生病的时候带我去看医生,不开心的时候带我去看星星。初恋的美好为大学注入另一种美丽和充实。当然,他是个成绩优秀的学生,永远不会忘记学习,顺便督促我学习,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我变得很勤奋很勤奋。
他是个责任心很重的人,总是会因为父母的一句话耿耿于怀很久,并把错误都拦在自己身上,不断地在自己的身上找缺点。看到他把自己的神经崩得很紧的时候我总是很不忍心,可他也总会笑着说那是他的责任,他要用一生来偿还父母给他的一切。他,是个很孝顺的孩子。而我也是个很听话的孩子,我的家庭观念一直都很强,于是在这一点,我们有共同点。
喜欢一个人,总是从喜欢他身上的某一点开始的。最初的依恋,开始于对他的健谈和幽默,在一起之后渐渐发现他懂的事情特别多,总是可以轻易解决我提出的任何问题,而我天生又是个好奇的孩子,总有一大堆的问题,一万个为什么。每次听完他的解释之后总会很佩服很受用,在心里暗自庆幸遇到这么聪明的男朋友。开心地向朋友们炫耀他的聪明和智慧。他也会乐此不疲地回答我莫名其妙的问题,并以此为生活一大乐趣,双赢的场面,大家都开心,日子也就很和谐。